依据安阳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办公室《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》(安环攻坚办{2019}196号)及《龙安区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》(龙环攻坚办{2019}100号)中要求,我公司需要完成有组织排放治理、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。
我公司对照方案中要求,于2019年6月制定了治理方案,之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,8月20日完成了治理任务。结合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,符合《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安环攻坚办[2019]196号)相关要求。
依据安阳市环境污染攻坚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》(安环攻坚办[2019]342号),现对大气污染治理验收档案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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